30立方木材3人采伐就没事?木制品老板拖儿子下水后才知答案是否定的见习记者 陈岚 通讯员 郭建学
因涉嫌滥伐林木,不甘心受到制裁,安吉高禹镇的王某在法律面前打起“太极拳”,却不想保“帅”不成又丢“车”。近日,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因违反规定被再次羁押,其两个儿子也分别因涉嫌包庇罪等被刑事拘留。
为生意违法砍伐 50多岁的王某在高禹镇上开有一家专门加工转椅扶手的木制品厂。王某经常在外奔波,工厂开办几年来,经营状况还算不错。也正因为这样,只有初中文化的王某,在家人眼中,是个见过世面的能人。 2005年12月,王某接到了一笔不小的生意,但因为当地木材采伐一直都有很严格的规定,每一笔木材采伐交易,都必须持有当地林业部门批准的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,而像王某家这样的小工厂,每年能批到的木材采伐数量非常有限。王某不想放弃眼前这笔诱人的生意,但一时又很难找到足够的原材料,于是他一边四处张罗采购,一边计划着做私下的木材交易。 一天,王某到山里挑选木材回家途中,在路边一农户家门口坐下来歇脚。户主李某正在劈柴。王某看着李某家门前一片长势不错的外国松,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:“你家的这些松树长得倒是真不错,当柴劈了多可惜,不如卖给我吧?” “这里才几棵树啊,那山上我还种着一大片呢。” “是吗,我可是当真想买你的树,一定会给你个公道的价钱。” 李某问清楚情况后很动心,但又担心这私下交易不可靠,会给自己招来祸水。于是王某马上抓住机会,给李某宽心。他称自己做的生意有很强的隐蔽性,转椅的扶手在加工完成之后,木材是包裹在铁皮里面的,很难被发现和追查。自己也实在是因为批不下采伐证,才出此下策。 这下李某彻底放松了警惕。谈好价钱之后,王某叫来了厂里的工人,偷偷地动工了。 和李某家相邻的两家农户,打听到李某家的外国松被一个老板一举收购的消息,开始眼红起来,两人主动找到了王某。眼看着原材料的缺口就这么轻易补上了,王某自然高兴地答应了。
为避责任走“险棋” 后经人举报,2006年3月27日,王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,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经查,王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私自采伐外国松321株,折合32.35立方米。因情节较轻,4月11日,王某被取保候审。 2006年11月,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,犯罪嫌疑人王某推翻了侦查阶段的所有供述,称这些滥伐的树木不是其一个人砍的,是与两个儿子分别砍来的。 王某为什么要这么做呢?其实,这正是王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走的一步“险棋”。 原来,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,和当地的“法律工作者”郑某聊起了自己的遭遇。谁知郑某在听完王某的讲述后,连连摇头,满是遗憾地说:“你真是傻啊,干嘛早不跟我说呢,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儿呢。”王某看到郑某这番反应,被弄得一头雾水,追着郑某问还能有什么解决的办法。郑某开始为王某“指点迷津”。根据相关规定,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是20立方米,而王某采伐的林木才30余立方米。“只要找人分摊一下,你就构不成犯罪了!” 郑某的一席话让王某“茅塞顿开”,为了逃避制裁,他决定按照郑某的计策行事。可是找谁来帮自己分摊呢?外人总是不如自己人可信,于是,王某找来自己的两个儿子。在听完父亲的叙述后,两个儿子一致认为,父亲见多识广,他认为这个办法好,就一定没错,况且还有“法律工作者”的指点,这事肯定是万无一失的。最后,他们一致认定,木制品厂不是王某负责的,而是其大儿子在负责。其中一家农户的树木,是王某联系好后由大儿子组织工人采伐,叫小儿子运回厂的,而其余农户的树木是小儿子收购来卖给大儿子的。
自作自受后悔迟 王某的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,案件被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。 看到办案民警反复上门调查走访,王某知道事情即将败露,一个人逃到了我省和安徽交界的荒山上。但在几天后因为饥寒难忍,又不得不逃回家中。 随后,在村干部的陪同下,王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其两个儿子也分别被刑事拘留。此时的王某感到后悔莫及,连称自己不该如此,完全是自作自受。 后经警方调查,王某的小儿子在几次滥伐林木过程中,曾经承担过运输工作,但考虑其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,决定撤销立案。而大儿子因涉嫌包庇罪,现已被与王某同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 安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王建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这个案件的结果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。原本王某的犯罪情节并不严重,但他这一“翻供”,把两个儿子也牵连了进来,一家人就因为法律知识的缺失而深陷迷途,实在让人痛心。
|